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黄浦江路北、衡山路东、乌江路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果
根据资料调研、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综合分析,本地块2008年以前为庙角村和农田;地块中间横穿庙角横河,河流东南侧地块部分曾为企业用地:2008年地块东南侧被私人租赁用于钢管堆放,占本次调查地块内面积3717平方米;2009年下半年,钢管仓库往西新建南通红宴木门有限公司,占本次调查地块内面积2041平方米;同年在红宴木门往西新建日欣工程机械维修中心(2016年更名为骏丰挖掘机械配件中心),占地面积2445平方米;在日欣机械北侧新建启东市锻件加工中心,占地面积1574平方米。地块内所有企业2023年7月关闭并拆除。从保守的角度考虑,本次将世纪大道南、乌江路北、衡山路东地块内企业:骏丰挖掘机械配件中心(前身为日欣工程机械维修中心)、启东市锻件加工中心、南通红宴木门有限公司和钢管仓库东侧使用的区域为本次调查的重点调查区域。
同时根据对地块及周边情况分析,明确了本地块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进一步采样检测分析。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结果
2023年8月7日,根据第一阶段成果,开展初步调查采样,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3个(地块内12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布设地下水采样点7个(地块内6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调查地块内12个土壤监测点位以及6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内河流采取底泥样品和地表水各一个;在地块外西南侧无扰动区域设置的水土复合对照监测点1个。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58个(包括6个平行样));送检8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送检地块内河流底泥样品2个(包括1个平行样);河流地表水样品2个(包括1个平行样)。
土壤和底泥检测项目为:pH+ 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特征污染物(pH、石油烃(C10-C40)、锌、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
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项目为:GB/T14848-2017表1中35项+ 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特征污染物(pH、甲醇、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
土壤和底泥监测:地块内土壤和底泥样品检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及《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总石油烃(<C16)标准限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地下水和地表水监测:地块内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检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文,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值及美国环保署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RSL)(TR=1E-06,HQ=1)》 (November2020)的饮用水筛选值,地表水样品检测因子同时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
综上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支流内的底泥和地表水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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