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为社会提供检测和评价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导则》等环境、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在生产中排放的污染物、环境和作业场所中的有害因素等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作为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及委托方持续改进的依据。为保证检测和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本公司及从业人员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检测和评价工作职责,检测和评价过程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预,不被行政和人际关系左右,不受商业、财务和其他不当方面的影响,保证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公司及其负责人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和分析人员对原始检测数据负责,审核和授权签字人对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反规定出具的检测数据及报告行为,本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公正和诚信控制程序》要求,健全本公司的检测和评价服务规定,避免卷入任何可能降低能力、影响诚实运作或公正判断的活动,坚决维护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信誉和口碑。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排除来自内外部的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压力和干扰,以科学的精神,诚实检测,公正判断,不准弄虚作假,确保出具的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4、本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单位兼职,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评价活动以及出具数据和报告的委托方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承担与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推广活动。 5、本公司不得承接南通大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业务和本公司咨询部的涉及鉴定、评估、验收的检测业务。 6、本公司为社会所有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客户的技术和业务秘密,妥善保管检测和评价资料,绝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损害客户利益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坚持公开、透明、合理的收费,禁止不合理收费;对任何委托检测的客户一视同仁;对所有申诉都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诉者做出合理的答复。 7、本公司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以上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接受客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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