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安县弘鑫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送审稿)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
(一)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韩洋村20组,面积约1500平方米,该地块1999年前为农田,1999-2013年海安县弘鑫化工厂在本地块内开始生产,主要生产苯甲酰氯,企业于2013年关闭,地块闲置至今,目前该地块内各生产设备及构筑物均已拆除。调查地块暂无后续规划。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调查单位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6日,开展了该地块第一次采样调查工作,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其中地块内5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4个(地块内3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28个(包括3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2022年5月31日开展了该地块第二次采样调查工作,主要内容为在原GW1、GW2点位周边1m处各设置2个地下水点位GW1-1、GW1-2、GW2-1、GW2-2,对地下水超标因子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铝进行复测,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5个(包括1个对照点),共送检地下水样品6个(包括1个现场平行样)。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2年8月1日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土壤监测:地块内土壤样品样品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的要求。。
地下水监测:地块内GW1点位总硬度检测结果不符合GB/T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0.33;GW2点位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检测结果不符合GB/T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71、3.43、0.94、5.09;其余各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经复测后,GW2-2点位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检测结果不符合GB/T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96、3.72、0.97、5.63,其余各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土壤质量良好,但地下水部分样品中无机因子超过IV类水质标准,其中氯化物属于企业特征污染物,建议进行进一步调查工作,调查清楚污染范围及污染来源。
(三)委托单位
单位: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四)调查机构
单位: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168号2幢四、五层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516278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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