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
受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启东市黄山路东、牡丹江东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调查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进场踏勘、人员访谈,并于2022年12月16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快筛测定(共测定了47个土壤样品),根据以上调查结果于2023年2月2日完成了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启东市黄山路东、牡丹江东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
地块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城东村
地块面积:占地面积68227平方米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
联系人:龚宇伟
联系电话:13912221566
(三)调查机构
单位: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168号2幢四、五层
联系人:徐章权
联系电话:18051318695
(四)报告主要内容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的启东市黄山路东、牡丹江东路北侧地块位于启东市汇龙镇城东村,地块东至泰山路、西至黄山路、南至牡丹江东路、北至松花江东路,面积68227平方米。经调查,该地块历史上为城东村八组、九组组集体以及城东村村集体土地,一直作为农用地及居民宅基地,未经历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可知,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土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其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因此,受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及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次调查报告。
2、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2年11月,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启东市汇龙镇城东村农用地及居民宅基地,2015至2016年间地块内所有民宅基本拆除完毕;2016年至2020年间因周边道路建设需要地块内西南角租用给道路建设公司使用,现存放有混凝土车、混凝土罐及推土机等设备;2021年至今地块内西北角租用给南通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宿舍区使用;地块内其余部分现均为空地。通过各方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使用情况与资料分析一致,且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相关问题;通过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建设情况与资料及人员访谈获得内容一致,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敏感受体主要为学校、医院、住宅、农田,地块及周边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本单位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调查点位的布设,将地块按照40m×40m设置网格,共布设了47个土壤快速测定点位,所有点位均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并使用PID和XRF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点位测定结果无异常。
3、主要结论与建议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满足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建议土地使用者应继续保持地块内土壤环境良好状况,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拍废水等情况,若下一步土地开发或进行建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M0AZmtjh0DaapHtI3QN7w
提 取 码:21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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