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原南通朝阳化工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林梓居委会三组,面积为4788平方米。朝阳化工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衬布整理剂(树脂 M-6)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停产并拆除了相关生产设备,属于退出化工地块。目前该地块为南通朝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以及《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施行)相关要求,南通朝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本地块土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单位于2022年9月对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变迁情况,该地块1975年之前为荒地,1975-1985年为原如皋市林梓化工厂,1985-2001年为如皋市林梓镇染化厂,2001-2018年为南通朝阳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处于闲置状态。2021年11月拆除朝阳化工厂房,开始建设朝阳新材料新厂房。目前新厂房已建成。根据以上情况可知,地块内存在过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调查单位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2日进行了本次调查采样工作,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其中地块内5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4个(地块内3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30个(包括6个现场平行样,其中3个样交由平行实验室分析),地下水样品6个(包括2个现场平行样,其中1个交由平行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调查分析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及特征因子pH、石油烃(C10-C40)、钼、甲醛、氰化物;地下水调查分析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除微生物和放射性外的35项及特征因子pH、石油烃(C10-C40)、硼、甲醇、甲醛、钼。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的要求;钼、甲醛测定值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基于本次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质量状况处于良好状态,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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